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 发布时间:2015-06-26
- 发布人:admin
- 责任编辑:gkqzfb
项目名称: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审批条件:
(一)树木已经死亡;
(二)建设施工需要;
(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需要;
(四)绿化养护或者更新改造需要;
(五)树木严重影响居民居住采光、通风以及防盗;
(六)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它设施安全构成威胁;
(七)树木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视线;
(八)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它危险性病虫害。
申请材料 :
1、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表(在窗口领取审批表1份)
2、申请报告1份(砍伐移植的,提供树木位置、树种规格;修剪树木的,须说明修剪理由和要求)。单位申请的,申请书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相关证明;
3、移植、补植、修剪植物成活承诺书。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一)、收费标准:
1、乔木
(1)一般树种
①胸径10厘米以下 砍伐补偿费:15元/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50元/株;
②胸径11~20厘米 砍伐补偿费:20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150元/株;
③胸径21~30厘米 砍伐补偿费:25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250元/株;
④胸径31~40厘米 砍伐补偿费:30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450元/株;
⑤胸径41~50厘米 砍伐补偿费:35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650元/株;
⑥胸径51厘米以上速生木非古树名木
砍伐补偿费:40元/厘米;移植、损伤补偿费800元/株
⑦胸径51厘米以上非速生木古树名木保护
砍伐补偿费:严禁;移植、损伤补偿费1000元/株
(2)名贵树种 按一般树种3倍计收
2、灌木 按栽种苗木价格4倍计收
3、绿篱、花篱 50元/米
4、草坪、地被植物 20元/平方米
5、花卉
(1)花朵 1元/朵
(2)盆花 按盆花当时市场价2倍计收
6、临时占用绿地 1元/平方米·天
7、园林设施损坏 按设施修复价2倍计收
(二)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2001]3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