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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方案

  • 发布时间:2015-06-26
  • 发布人:admin
  • 责任编辑:gkqzfb
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方案
                      
根据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防发〔2011〕9号)和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港口区教育振兴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每年对坚持在农村边远地区从教的教师进行考评,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和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港口区教育振兴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全区基础教育全面、持续、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
二、考评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东
副组长:宋庆伟  翟浩百
成  员:高应恒  王  军  吴艺泰  吴美胜  温剑晖
许绍文  李  强         
中小学相应成立农村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三、 考评奖励的对象及范围
1. 范围:全区农村中小学。
2. 对象: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正式教职工。
四、考评方法
根据我区的实际,农村教师界定为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教职工。农村中小学教师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评。
(一)优秀等级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本职岗位工作,事业心强,师德师风好。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勤勉力行,事假、病假严格控制,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3.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坚持教书育人,协作精神强,教育教学理念好,岗位业绩效果显著,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转化学困生工作突出。
5.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成绩显著。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效果良好。
(二)称职等级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时时处处以学生发展和学校工作的大局为出发点。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勤勉力行,事假、病假严格控制,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3.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坚持教书育人,协作精神强,教育教学理念好,岗位业绩效果好,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声誉。
4.有事业心,上进心,能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称职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2. 向家长索要钱物或进行有偿家教的。
3.工作不尽责,经常无故旷工,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违规乱纪,受局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五、考评程序
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工作必须在学校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1.制定本校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办法。学校根据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方案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考评方案。
2.考评奖励方案必须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局审批后正式实施。
3.经学校考评,初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后必须公示后方可报教育局。
4.上报与审批。
六、奖励办法
农村中小学教师分三个层面奖励,一是边远艰苦农村小学教职工;二是次边远农村小学教职工;三是乡镇中学、中心校教职工。各中学、中心校根据以上考评标准,制定出适合本校及所管辖学校的考评奖励方案,按优秀等次不高于15%的比例上报区教育局审批。具体办法如下:
1.边远艰苦农村小学教职工经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每人每年2700元;称职的每人每年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2100元。
边远艰苦农村小学包括:公车镇白沙小学、公车镇沙港小学、光坡镇勒色葵小学、光坡镇虾场小学、光坡镇光明小学、光坡镇潭油小学、企沙镇牛路小学、企沙镇山新小学。
2.次边远农村小学教职工经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每人每年2300元;称职的每人每年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1800元。
次边远农村小学包括:公车镇公车小学、公车镇东风小学、公车镇明天小学、光坡镇大龙小学、光坡镇中间坪小学、光坡镇沙螺寮小学、光坡镇柏山小学、光坡镇山口小学、光坡镇新兴小学、光坡镇福和小学、光坡镇红沙小学、企沙镇万头小学、企沙镇板寮小学、企沙镇华侨小学。
3.乡镇中学、中心校教职工经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每人每年1900元;称职的每人每年奖励工作或学习经费1400元。
乡镇中学、中心校包括:企沙中学、光坡中学、公车中学、企沙中心校、光坡中心校、公车中心校、武钢北港小学。
七、经费来源
根据港口区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的《关于实施港口区教育振兴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经费已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经费来源于区本级财政。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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