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伤残 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 | 工伤职工医疗期间的伙食、交通、住宿、停工留薪待遇 |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生活护理费 |
一级 | 27个月 | 本人工资的90%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要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领取;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经批准异地就医往返途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住宿费每天最高限额为110元,往返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天40元。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为30%。 | ||
二级 | 25个月 | 本人工资的85% | ||||
三级 | 23个月 | 本人工资的80% | ||||
四级 | 21个月 | 本人工资的75% | ||||
五级 | 18个月 | 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或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 | 18个月 | 16个月 | ||
六级 | 16个月 | 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或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60% | 16个月 | 14个月 | ||
七级 | 13个月 | 14个月 | 12个月 | |||
八级 | 11个月 | 12个月 | 10个月 | |||
九级 | 9个月 | 10个月 | 8个月 | |||
十级 | 7个月 | 8个月 | 6个月 | |||
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