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招商促进局内设机构的批复
港区编发[2014]4号
港口区招商促进局:
你局《关于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的请示》(港区招商报[201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防城港市港口区招商促进局增设投资项目代办督办股(加挂企业服务中心牌子)。增加后,防城港市港口区招商促进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投资服务(挂区投资投诉中心的牌子)、投资项目代办督办股(加挂企业服务代办中心牌子)。
项目代办督办股主要职责是:为客商提供投资代办咨询;根据代办要求做好联合审批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落实联合审批会议的精神,落实代办服务过程中的领导指示,协调相关部门为投资者代办好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制订“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项目服务小组”工作方案,并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跟踪协调服务;专项督办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情况,督办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过程相关服务工作;收集整理投资者的投资代办信息和投资客商的投诉,定期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上报项目审批代办工作情况。
防城港市港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