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教字〔2015〕45号
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青苹果艺术幼儿看护点
等10所幼儿看护点认定的批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基教[2014]1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区提出申请认定要求的10个幼儿看护点逐一进行了考核认定,初步认定A类看护点7个,B类看护点3个。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3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对防城港市港口区青苹果艺术幼儿看护点等10所幼儿看护点予以认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附名单:
防城港市港口区青苹果艺术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红太阳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哆来咪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一佳一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润苗艺术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海洋之星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喜羊羊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童星艺术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喜洋洋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未来星幼儿看护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