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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7-03-29
- 发布人:gkqzwgk
- 责任编辑:gkqzf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港口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861636。
一、信息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根据人员变动及领导分工的调整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港口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通过召开专门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及时收集、反馈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同时,根据推进“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要求,对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全面公开。继续采取12333走进农民工宣传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等,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宣传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政策的解读和传递,积极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有关规定,发挥本地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我局涉及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我局各类文件等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解认识还不够,对信息的梳理筛选不仔细,报送信息不全面,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同时,信息量和信息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的系统工作来看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把握文件要义。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月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继续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