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港口区扶贫办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本级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向计划,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监督,做好全区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检查、督查落实区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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