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报送区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9.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12.负责领导和管理区法制办、区打私办、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区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办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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