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1466497091 |
索引号 |
|
关键词 |
|
所属分类 |
|
文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时间:2016-06-21
- 发布人:gkqzwgk
- 责任编辑:gkqzfb
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等的规定,结合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3种类型。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1.领导简介: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2.机构设置: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机构设置情况;
3.主要职能: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主要工作职能;
4.行业概况: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基本情况介绍;
5.计划总结:档案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档案工作阶段总结;
6.工作动态:档案工作动态;
7.档案政策法规:档案部门主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8.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9.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10.其他工作: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类信息
是指除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类型政府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此类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类政府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
3.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内部文件;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方式
1.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2、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渠道,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对于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工作日内公开。
2.受理机构
防城港市港口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大道西侧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大道西侧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770—2407329
传真号码:0770—2407329
3.申请受理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